泰安市科技局新一代信息技术规划编制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态势分析、本地产业现状梳理、研究制定具有泰安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划。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性质为财政性资金,招标控制价为8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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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态势分析、本地产业现状梳理、研究制定具有泰安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划。资金性质为财政性资金,招标控制价为89.7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2019年1月底之前交付使用成果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 8.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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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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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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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科技局 |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
联系人:许凯 | 联系方式:0538-6991149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5层505号 |
联系人:魏艳美 | 联系方式:0538-8268830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