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警务助理业务装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龙口市公安局警务助理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共1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为4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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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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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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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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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
联系人:姜景山 | 联系方式:0535-8788833 |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莱山莱山澳柯玛69 |
联系人:初从磊 | 联系方式:15905352916 |
『公安局警用设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