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计划采用营养配餐方式供餐,要求经营者以学生为本,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中标供应商收取的委托管理费用(利润)不得超过总营业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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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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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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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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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青县第四中学 | 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27号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533-29290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青创新创业孵化园二楼215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
『(采购需求)高青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采购项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