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平台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管平台为支撑进行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体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平台体系以电子服务平台为枢纽,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基础,以电子监管平台为支撑,各平台既独立承担各自的业务功能又具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能力。平台体系为公共资源的公平、透明、高效配置以及交易数据的开放共享提供重要支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平台、电子监管平台、云视频系统、多CA统一认证系统等。 为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共享,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监督方式,通过建设“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应用项目”,即通过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测预警平台、公共资源市场主体信用监测预警平台和公共资源市场经济情况监测平台实现对交易全流程的电子化行政监督。重点建设企业主体征信库、交易目录信息库、交易关系知识库、深度学习应用库和交易主题分析库等平台资源库,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同时强化对交易数据的动态监督、综合分析和可视化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支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深度挖掘支撑平台建设、企业信用检测预警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预警平台、公共资源市场经济情况监测平台。 本包将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应用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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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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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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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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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 |
联系人:王春艳 | 联系方式:8319172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
联系人:魏钢毅 | 联系方式:67801615 |
『交易平台大数据挖掘工程监理需求公示2.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