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教育体育局海阳市实验小学新校音体美器材、心理咨询室及综合实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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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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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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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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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 地址:海阳市海政路35号 |
联系人:刘荣 | 联系方式:0535-35538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
联系人:张琳 | 联系方式:0535-6262179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