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室设备维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青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室设备维修改造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包括:1、7间手术室的净化机组及空调机组等维修及保养;2、手术室内除灯床塔、气源、强电及基建外的其他设备的维修及保养;3、协助我院无影灯、吊塔及气源终端的改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金额为90万元。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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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青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室设备维修技术服务,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本项目手术室设备维修改造,并通过验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质保责任。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质保期≥3年,无故障运行时间≥95%,(347天/年正常运转)。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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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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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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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青州市玲珑山路1726号 |
联系人:郑东明 | 联系方式:0536323428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金泰大厦1614室 |
联系人:王义波 | 联系方式:13361549028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