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果都镇初级中学师生学习用笔记本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经多方了解调研其他学校管理方式,为体现、宣传我校办学特色,师生统一采用固定格式、统一封面的笔记本。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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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 笔记本 横格 10.00 1500 15000.00 师生用 2 笔记本 方格 8.50 1500 12750.00 学生用 合计 27750.00 拟定于2018年11月份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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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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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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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果都镇初级中学 | 地址: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杨英杰 | 联系方式:0538741226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笔记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