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武城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包含基础、主体施工等工作内容;本项目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控制价约为31.66196万元,二标段:控制价约为29.08183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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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武城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需实现的目标:为提高武城县城区整体环境、卫生及配套设施,现对武城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选定。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3.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3.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3.3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3.4其他标准: / 4、需满足的要求: 4.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2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4.3技术规格:满足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6、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6.1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 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2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7.3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8.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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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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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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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武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地址:武城县历亭路64号 |
联系人:李科长 | 联系方式:0534-21781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以东祝舜路以北惠风居小区1号楼1单元104室 |
联系人:陈兰 | 联系方式:15628990314 |
『武城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需求方案(最终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