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服务绩效评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服务绩效评价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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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服务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农村危房改造及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2617户危房进行实地评价(具体危房地址以相关主管部门系统统计为准)并出具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 交付或实施时间:60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7.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1.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所投服务(具有绩效评价能力)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8.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和市财政局住房办审核同意后按相关支付程序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8.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4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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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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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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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长城路北首 |
联系人:袁宁 | 联系方式:0538-8222389 |
2.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414 |
联系人:马梅 | 联系方式:0538-6188271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