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卜庄镇人民政府2018年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十二五”时期以来,全国在普通干线公路上实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效改善了公路行车安全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各地交通环境差异较大,部分公路尤其是低等级公路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卜庄镇党委政府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此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安全行车。 项目总投资240.13万元。所需财政资金100.00万元,镇政府自筹140.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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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附后)。 标段: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分别为施工和监理。 项目预算:240.13万元,施工:235.42万元;监理:4.71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安全行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2018年12月25日之前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实施地点:昌邑市卜庄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服务效率: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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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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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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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卜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卜庄镇政府街1号 |
联系人:钱峰 | 联系方式:156842707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与四平路交叉口银海恒基大厦 |
联系人:由振妮 | 联系方式:17853647878 |
『需求方案以及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