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共分一个包,总预算金额:¥190.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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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水平,满足医院科室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货期≤30个工作日。(可自行竞报最快交货期)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质保责任。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质保期:≥两年。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所供设备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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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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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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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立医院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纬七路324号 |
联系人:徐胜鹤 | 联系方式:687763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57号万达中心1号楼1107室 |
联系人:卢敏 | 联系方式:18668908120 |
『山东省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二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