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系统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系统设备采购,预算金额191.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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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行业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地方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其他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2.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物理特性:无 3.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4.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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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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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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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东昌府区松桂路区检察院办公楼 |
联系人:李森林 | 联系方式:0635-3011619 |
2.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正圆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聊临路盛世嘉苑10幢1单元122号 |
联系人:吴晓山 | 联系方式:15166555995 |
『区检察院会议室设备采购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