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人民政府东沙河流域(洪村-西大楼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郭里集河支流洪村至西大楼段沿岸二次滩地。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潜流湿地项目(一期)占地面积约12000㎡,湿地主体面积约9000㎡,绿地面积及其他约2750㎡,铺设长700米宽5米管理道路。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40.50913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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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东沙河流域(洪村-西大楼段)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其他标准、规范。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特别规定的效力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新法优于旧法) 4.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规范。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规范。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政策,三项政策不重复扣除。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 6. 采购项目的交付要求: 1>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服务期限:涉及该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内所用的时间。 3>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项目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复。 2>项目验收标准:满足甲方要求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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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王传亮、刘兵、刘杰。 详见附件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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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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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西王庄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董业轩 | 联系方式:0632-3466116 |
2.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南京玄武沙塘71807 |
联系人:张艳 | 联系方式:15806377998 |
『需求材料.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