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刘杜镇龙华联办小学空调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解决冬季取暖问题,学校现需采购空调8台。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资金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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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8台*4500元/台=3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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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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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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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刘杜镇龙华联办小学 | 地址:新泰市刘杜镇门家庄村 |
联系人:马新磊 | 联系方式:0538-788222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空调需求公示.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