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具箱、智能终端取证塔、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传输信道扩容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具箱,第二标段为智能终端取证塔,第三标段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传输信道扩容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资金共68.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5万元;第二标段28万元;第三标段: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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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具箱,第二标段为智能终端取证塔,第三标段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传输信道扩容设备。 第一标段: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具箱用于面向政府、公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技术手段帮助政府、公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对网络攻击事件进行追溯、取证。最大程度维护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形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具箱配合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二标段: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用于采集、恢复涉案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数据的专业设备。为固定证据、打击犯罪提供有力保障,最大程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地位。 第三标段:采购一台高清视频终端和摇杆控制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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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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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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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0066号 |
联系人:马媛 | 联系方式:0536-806084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信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奎文区卧龙东街596317号写字楼1308室1 |
联系人:丁文彬 | 联系方式:0536-8664998 |
『附件-需求方案及参数.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