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环境保护局高唐县“散乱污”企业及燃煤小锅炉整治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和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根据山东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及《聊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聊环发[2018]46号)的有关要求,11月底前,需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完成对2017年我县完成的582家“散乱污”企业及381家燃煤小锅炉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工作,并编制评估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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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或实施时间:1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谈判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甲方规定期限 服务效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日: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6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方式:0635-60532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635-6180696(技术处)/6180698(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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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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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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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唐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高唐县政通路行政办公大楼 |
联系人:王局长 | 联系方式:0635-605323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郭海红 | 联系方式:18605426988 |
『项目说明:高唐县“散乱污”企业及燃煤小锅炉政治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