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司法局监控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为更好的满足新泰市交调委业务本地化办理的需求,提高交调委业务管理水平,急需增添新泰市交调委办公设备一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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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二、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三、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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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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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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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司法局 |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瑞山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联系人:魏凯旋 | 联系方式:722450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交调委清单3.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