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昌乐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昌乐县人民医院主院区和北院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总预算255万元,共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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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昌乐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昌乐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昌乐县人民医院主院区和北院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即组织实施。 地点:昌乐县人民医院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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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已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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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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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人民医院 | 地址:昌乐县利民街278号 |
联系人:杨永泉 | 联系方式:62904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化街以北大海路以西数码广场写字楼A座415室、428室 |
联系人:姚经理 | 联系方式:15263609866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