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确保不动产测绘、土地评估业务顺利开展,需要对不动产测绘机构备选库、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招标确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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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①服务概况 本项目为土地评估和不动产测绘两项目机构备选库入围招标,根据综合评分分别择优选取土地评估机构、不动产测绘机构各10家入围服务机构,以上作为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定点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业务委托、服务考核均由商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②服务要求 1、须提供全程上门服务,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项目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测绘报告,报告需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及要求,中标人对测绘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项目内容包括:土地测绘、土地评估、权籍调查、房产测绘等。 3、投标文件提供详细的测绘方案。 4、招标人如果对现场人员工作能力不满意有权要求3日内做出调换,或者调换后招标人仍不满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有中标方承担。 5、服务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出现任何违反国家、省、市及商河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立即停止测绘业务,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各中标人进行业务考核,如技术错误率超过5%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项目地点:济南市商河县。 服务期:三年。 验收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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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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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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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商河县青年路136号 |
联系人:赵永芬 | 联系方式:84879202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旅游路21737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迟博进 | 联系方式:0531-86119672 |
『1_国土局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