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超融合系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财政局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菏泽市财政局超融合系统平台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 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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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财政局超融合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菏泽市财政局超融合系统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 4、项目预算:150万 5、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方便办公使用。 6、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8、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9、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 10、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2、服务期限:三年 13、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4、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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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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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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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财政局 | 地址:中华路2626号 |
联系人:葛继才 | 联系方式:561399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南城768桑屯 |
联系人:陈晓娟 | 联系方式:17753008688 |
『11.27需求-财局超融合采购政府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