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峄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批执法车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共枣庄市峄城区纪委峄城区监察委第二批执法车辆采购内容为小型轿车2辆,项目预算31.5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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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执纪调查任务需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文件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和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评审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规定 5.采购标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6.服务要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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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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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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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峄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 |
联系人:张岩 | 联系方式:0632-77114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
联系人:丁一涵 |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