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财政局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龙口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共分为三个包。项目总预算:第一包承接一类会议的酒店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550元/人/天;第二包承接二类会议的酒店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450元/人/天;第三包承接三类会议的酒店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350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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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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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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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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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龙口市财政局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
联系人:姜萍 | 联系方式:0535-895126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顺康小区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杨美玲 | 联系方式:0535-8510006 |
『采购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