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税收保障系统扩展暨财政大数据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务服务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菏泽市财政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研究,先后成功建设了财政一体化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涉农补贴管理、税收保障管理等信息系统,为实现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菏泽市财政局按照“互联网+政府”的思维,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建设”的指导思想,在充分利用已有财政支撑平台及核心业务系统、税收保障系统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财政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菏泽财政大数据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通过加强对财经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一方面,通过整合财政收支、资产负债等业务环节沉淀下来的数据资源,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挖掘隐藏在数据背后影响财政收支的因素,有利于提升税收保障能力,加强对预算执行各环节的风险管控,提高财政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通过建设统一的平台和数据标准,打通财政内部、系统上下、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的“信息孤岛”,广泛搜集相关部门、互联网等各类外部数据,将财政数据与外部数据融合,通过智能挖掘分析,为政府经济运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与技术保障服务。项目预算为1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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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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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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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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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财政局 | 地址:中华路2626号 |
联系人:葛继才 | 联系方式:561399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牡丹区长江西路1829龙泽花园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马明 | 联系方式:15553001090 |
『市财局大数据应用系统单一来源项目需求方案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