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服务器、网络、云存储空间及固话租赁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服务器主要用于支撑市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管理平台中“排队叫号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辅助办公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等相关智能化辅助系统,服务器配置须不低于综合办公管理平台所需服务器最低配置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网络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平台、部门专网及视频监控数据传输,结合市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业务特点,需租赁1条千兆汇聚光纤用于对带宽要求较高的音视频监控数据传输与云存储,2条100M光纤用于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公需要,2条200M光纤主要用于后台办公室互联网访问,20条专网用于相关部门自建系统专线联接。电信运营商须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实时畅通。云存储主要用于市民服务中心音视频存储和拟部署的窗口桌面云数据存储,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3〕262号)等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音视频资料需存储至少2年以上,公共场所视频资料存储至少30天以上。因音视频存储占用带宽较大,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须具备容灾功能,云存储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固话主要用于市民服务中心业务办公和方便群众咨询业务需要。电信运营商须对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固话及部分部门业务办公电话进行迁移,为确保市民服务中心窗口正常业务办公需要,电信运营商须配备专门维护人员。预算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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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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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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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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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 |
联系人:徐胜军 | 联系方式:76010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区文化西路东湖花苑2号楼17A4 |
联系人:张健 | 联系方式:18963295695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