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仁风镇人民政府济阳区仁风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增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更好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娱乐生活,结合实际建设情况,需增加以下工程: 一、迎风街人行道改造提升; 二、文化广场公厕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预算增加工程需757434.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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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济阳区仁风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增加工程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实现仁风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程项目全面达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如下: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暂定4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济阳县仁风镇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暂定40日历日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 布 人:济阳县仁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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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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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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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济阳区仁风镇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仁风镇 |
联系人:刘剑 | 联系方式:0531-844087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济阳开元大街3济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621室 |
联系人:徐亚男 | 联系方式:15666969803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