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VOC走航监测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VOC走航监测设备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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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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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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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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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地址:黄河路158号 |
联系人:王国辉 | 联系方式:0535-63976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区观海路18 |
联系人:杨振华 | 联系方式:0535-6655998 |
『采购需求方案及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