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财政局2019-2020年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为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提供会议使用场所及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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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为2019-2020年度党政机关提供会议使用场所及服务。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2.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3.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一个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 4.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按合同执行。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 5.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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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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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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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邑县财政局 | 地址:平邑县财政局 |
联系人:许博 | 联系方式:20929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光华大厦西楼八楼 |
联系人:刘英雪 | 联系方式:15165510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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