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本级)二环东路、经十东路、工业南路、化纤厂路、友谊苑小区等道路苗木补植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二环东路、经十东路、工业南路、化纤厂路、友谊苑小区等道路苗木补植工程,预算为864.188182万元。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养护期:三年 五、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 交付或实施时间:接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合格 七、其他技术要求:无。 八、需求公示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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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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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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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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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本级)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0756号 |
联系人:刘科长 | 联系方式:0531-885900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标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二环东路5001和瑞广场B座1407 |
联系人:贾淇旭 | 联系方式:15606411902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