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项目,共分为1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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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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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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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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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
联系人:高主任 | 联系方式:0535-68590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1号D座10楼 |
联系人:崔晓莉 | 联系方式:0535-6750088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