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采购,共1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约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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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F 安保服务采购 1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3)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投标产品非供应商制造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 (5)投标文件须列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周期为一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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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参与论证的专家:李之忠、刘金凤、范宗华 2、参与论证的供应商:无 3、参与论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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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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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槐荫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
联系人:潘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75891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 |
联系人:马广胜/韩瑞超 | 联系方式:0531-88938327 18560060768/16606356313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安保服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