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元启产业园土方回填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 元启产业园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基本情况 元启产业园土方回填工程 3、预算安排 本项目财政预算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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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共80000m3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现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无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合格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招标人同中标人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验收标准 国家验收标准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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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人员:李震、张怀君、娄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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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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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袁浩 | 联系方式:0534-56761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段舒飞 | 联系方式:15005310051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