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湖银河水面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金湖银河水面:东三路河(北二路—六干渠段)水面150.38万平方米;郊野公园人工湖及园博园北侧水系水面261.64万平方米;西湖区域水面44.31万平方米;东营河(郑州路—康洋路段)水面17万平方米;东三路河跌水闸及水系两岸未绿化区域284万平方米,西一路水系(北二路至德州路)30万平方米,本项目预算资金179.8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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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管养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管理服务要求 1.水面管理要求 (1)养护人员进行保洁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及其他防护用品,并准备好作业器具。景观河道必须每日巡查一次。 (2)及时清除拦截设施上的污物。拦截设施应经常进行养护、维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拦截设施松动、变形、缺档或断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河面保洁应从上游往下游打捞。 (4)河面保洁垃圾应当日清除外运,汛期保洁应服从河道防汛调度要求。 (5)河面应保持基本清洁,水面无漂浮物、渔网,水中无杂物,水质基本清净,景观河道每5000m2水面内漂浮物控制在1m2以下,夏秋季及时清理水中的苲草。 2.裸露绿地管理要求 每天安排保安人员巡查一遍,保证管理方位内裸露土地不被人破坏,遇到偷运土方现象及时制止上报,并安排保洁人员保持裸露土地的卫生清洁。并及时冬季割掉裸露绿地芦苇草。 3.其它:详见后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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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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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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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
联系人:陈海蛟 | 联系方式:0546-8310560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东三路138银座城市广场13栋401室 |
联系人:杨红 | 联系方式:13793956188 |
『12.3金湖银河水面管理项目内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