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乡规划局平原县停车场设施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停车场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对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停车设施进行规划,合理规划布局我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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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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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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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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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城乡规划局 | 地址: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张振刚 | 联系方式:0534-8935926 |
2.采购代理机构: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经十路619凤鸣山庄58号 |
联系人:李传玉 | 联系方式:13964138183 |
『需求方案-平原规划局停车场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