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电脑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采购,数量66台;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29.70万元人民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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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电脑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采购,数量66台。采购预算为29.7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有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技术规格:遵照国家标准,符合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标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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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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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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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钢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地址:府前大街27号 |
联系人:石云 | 联系方式:063468818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地址:山东莱芜莱城凤城西大街315 |
联系人:吕洪亮 | 联系方式:18963480008 |
『电脑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