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室内全彩高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室内全彩高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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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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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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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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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广饶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广饶县迎宾路399号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46-645807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饶县良远商务中心10-4号房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546-6920178 15615167181 |
『附件:室内全彩高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参数需求 (最终)2018.12.03.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