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泰山分局党建活动室宣传展板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泰安市泰山区税务局党建活动室宣传展板设计制作项目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0.0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述:泰安市泰山区税务局党建活动室宣传展板设计制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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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山区税务局党建活动室宣传展板设计制作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泰山区税务局党建活动室宣传展板设计制作采购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时间:按甲方要求。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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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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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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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地税局泰山分局 |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377号 |
联系人:辛科长 | 联系方式:135053861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擂鼓石大东段(泰安市海蓝种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姜杰 | 联系方式:18953893292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