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民政局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工程为夏津县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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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夏津县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质量合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根据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7.2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7.3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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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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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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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夏津县民政局 | 地址:夏津县南城街 |
联系人:周洪涛 | 联系方式:32696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天辰大街3893号楼512室 |
联系人:郑爽 | 联系方式:15339983925 |
『需求方案和专家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