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明堂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明堂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33.0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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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本次明堂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安家林水库至入泮河河口),河道长度约为15.8km,工程内容划分为防洪工程、截污工程、清淤工程、生态驳岸工程、引水蓄水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投资约9.781247亿元。 本项目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明堂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环境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需实现的功能: (1)工作原则 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十八份;电子文档一份。 中标人应负责与环保管理部门协调,并代发包方组织有关的专家进行评审,所需的费用含在中标价中,发包方不另外支付。 项目在办理报批过程中需补充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资料时,中标人应及时提供。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并满足项目报批有关要求。 (2)工作目标、内容和进度 具体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的环境保护、环境评价法规、文件、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以及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等为基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确保其内容的深度及广度满足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需要,并保证该报告书符合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环境影响核准的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环评编制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要求和当地气候气象条件制定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根据提供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调查判断项目建设区域的水、气、声、生态等环境质量,诊断项目建设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生态调查、类比分析等方法,在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基础上开展工程污染源分析、生态影响分析及工程污染物排放核算等工作; 通过计算机模拟、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预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空气影响预测、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 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防治生态破坏、污染防治等对策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以及环境管理计划; 配合招标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采取媒体发布、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格或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相关工作。 3、报告编制总体要求 项目要求:报告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技术导则》、《环境质量标准》等的要求。 项目内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中包括:现状勘查、搜集资料、现状检测、生态调查与预测及评价、噪声预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等基本内容。 现状勘查包括实地探勘现场、实测敏感保护目标距离和筛分敏感保护目标类别和现状照片。 搜集《报告书》所需的资料、文件。 编制现状检测方案、布点、布设检测因子、检测时间。 调查生态环境涉及的植被、土壤、生物种类,针对生态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以及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噪声预测按《技术导则》要求,敏感保护目标范围内噪声产生的环境影响与评价,建立等声级线,预测噪声的影响级别以及需要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工程分析主要分析施工期、营运期带来的生态、空气、水、土壤、噪声等影响及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5、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 (1)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有效批文。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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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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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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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耿科长 | 联系方式:0538-82226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蓝帅 |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
『采购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