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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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就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意见。 监理费总额:144.7984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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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371700201812039902(SDGP371700201802000099) 3、工程概况: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K16+680)道路、排水、绿化、设施、亮化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监理地点: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K16+680)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 6、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直至工程移交。 7、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监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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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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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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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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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 |
| 联系人:胡成新 | 联系方式:0530-5138686 |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国贸中心B3-2单元18004 |
| 联系人:徐芳、杨娜 | 联系方式:17753037267、18816073338 |
| 『菏泽市广州路(南外环路丹阳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需求方案(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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