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本级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为:199.4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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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5.交付或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高效优质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9、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不计利息)。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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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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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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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本级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 |
联系人:赵代胜 | 联系方式:0538-829107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泰山大街326金华大厦 |
联系人:李甲伟 |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
『附件: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