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司法局广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广饶县司法局对广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空调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3.707万元,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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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广饶县司法局对广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空调采购; 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预算安排:计划投资约13.707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改善广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等相关规范及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完成全部内容;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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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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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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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广饶县司法局 | 地址:广饶县月河路299号 |
联系人:艾女士 | 联系方式:0546-692162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 |
联系人:王女士 明先生 | 联系方式:0546-7720808 |
『附件: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