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禹城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禹城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整体架构按照“市级平台、多级应用”模式建设,满足市、县两级云服务需求,是支撑德州市各部门业务系统建设的基础性、公共性、综合性资源服务平台,是市级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的汇聚中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的服务中心,基础软件和信息安全保障的支撑中心,信息资源容灾备份的数据中心,也是全市统一的运维服务和安全监控中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提供基础性和全局性信息化服务、承揽数据汇聚、共享和灾备,为平台提供公共性和基础性资源共享。控制价为9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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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提供基础性和全局性信息化服务、承揽数据汇聚、共享和灾备,为平台提供公共性和基础性资源共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现行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其他标准:现行标准。3、标的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技术规格:详见附件;物理特性:满足相关规定。4、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效率:及时响应。6、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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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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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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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禹城市行政街923号 |
联系人:张哲 | 联系方式:73653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
联系人:苏晓伟 | 联系方式:18663509336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