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第三次国土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部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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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高新区国土调查工作及建库软件和高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监理。(具体范围及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 交付时间:具体时间听从采购人安排。 6.2 地点:具体地点听从采购人安排。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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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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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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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地址: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
联系人:王晓萍 | 联系方式:0536-85353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 |
联系人:王翀 | 联系方式:18093171993 |
『需求方案-高新区国土局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