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泰安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安市国资委根据国家政策及发展需要对泰安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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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安市国资委根据国家政策及发展需要对泰安市新材料产业(2018年-2022年)发展进行规划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3.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即合同金额的30%; 第二次: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交服务成果,并得到甲方得到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三次:通过市评审后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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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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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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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
联系人:刘彬 | 联系方式:0538-699805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宗大街378东岳中学院内 |
联系人:李建刚 | 联系方式:15153836777 |
『需求方案发布.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