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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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1.1采购内容: 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1.2采购数量:选择1家满足采购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主体施工、监理及装修的招标代理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采购人委托,完成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新学员公寓楼主体施工、监理及装修的招标代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根据招标人及项目建设要求。 6.2地点:根据服务要求。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及项目建设要求。 7.3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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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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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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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 |
联系人:解西锋 | 联系方式:0538-82238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东湖16 |
联系人:唐玉荣 | 联系方式:1995387967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