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法院六处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朱解人民法庭、昌城人民法庭、贾悦人民法庭、皇华人民法庭、相州人民法庭六处人民法庭物业管理,采购预算:19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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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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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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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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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人民法院 |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
联系人:李怀照 | 联系方式:0536-6156578 |
2.采购代理机构:诸城千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明德街1号 (龙城中学东邻) |
联系人:徐燕妮 | 联系方式:0536-6187179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