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道路提升美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道路提升美化项目,总预算为19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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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道路提升美化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美化辖区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辖区管理水平和品位、造福广大辖区群众。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行业内现行规范规程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安全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等;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和评审。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实施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本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应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本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及附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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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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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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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将军路80号滨河集团北邻 |
联系人:冯立群 | 联系方式:13361002983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国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南路111绿景嘉园D区商业楼一楼 |
联系人:姜新 | 联系方式:18678872261 |
『附件-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