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人民政府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125.285189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马庄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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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单项预算已经由泰安市岱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参照设计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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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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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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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 |
联系人:金主任 | 联系方式:0538-8101342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141东方集团五楼 |
联系人:高杰 | 联系方式:0538-6551383 |
『需求方案-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