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4小时法院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4小时法院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0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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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枣庄中级人民法院24小时法院建设项目作为山东智慧法院建设的组成部分,以服务人民群众诉讼为中心,以诉服人员为关注点,以身份证自动识别和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身份识别为基础,建设为诉服群众提供24小时在线受理、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自助文书防伪打印、自助阅卷、诉讼风险评估、诉讼辅助、当事人相关案件的综合查询等系统,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减轻法官工作压力。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 4. 需满足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及《关于调整政 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枣财采〔2018〕11 号)文件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 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 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 格扣除。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 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4%-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 部分评标总分值×(4%-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 占比例)。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后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20天。 服务效率: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满足采购人的各项具体要求。 8.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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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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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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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959号 |
联系人:李超 | 联系方式:063286810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华能路9新龙科技大厦701室 |
联系人:王敏 | 联系方式:06323327967 |
『采购内容及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