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交通运输局诸城市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抢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诸城市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抢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波形防撞护栏5700米,道路指示警示牌(灯)27处,限高架1处维修;受损路段路肩维修;安防工程危桥修复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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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县道道路受损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抢修项目(包括方崮路、相庵路、九杨路、诸王路、小桃路、市寿路、山叩路波形防撞护栏、道路指示警示牌(灯)、受损路段路肩维修及安防工程危桥修复);二标段:乡道受损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抢修项目(近枝子-石河头、黄沟-徐家庄、阿洛子-山东头、斜里-炭井、沙沟-张家屯、堤坝路波形防撞护栏、道路指示警示牌(灯)、限高架维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要求: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竣工,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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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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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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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东坡街25号 |
联系人:王洪义 | 联系方式:6115939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3371 |
联系人:许鹏 | 联系方式:0536-6112985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